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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皮肤科,紫外线光疗法是银屑病、白癜风、特应性皮炎、慢性湿疹等常见病的基础疗法之一。随着临床研究的不断深入,紫外线光疗法在多形性日光疹、慢性光化性皮炎、光线性痒疹等光照性皮肤病、硬皮病、蕈样肉芽肿、副银屑病、瘙痒症、斑秃、扁平苔藓、掌跖脓疱病等疾病的治疗中都取得了一定疗效,其适应症将会不断有所扩展。
现代光疗已有逾百年的历史,已作为皮肤科常规治疗手段,在国内外被皮肤科医生和患者熟知和接受,是银屑病、白癜风等慢性皮肤病患者的一线基础疗法。与药物疗法相比,光疗安全、有效,不良反应轻微。
紫外线辐射是电磁波普中介于最软的电离辐射和可见光辐射之间的部分。
根据生物学作用的差异,紫外线可被分为3个波段:
短波紫外线 (UVC,180~290nm)
中波紫外线 (UVB,290~320nm)
长波紫外线 (UVA,320~400nm)
其中UVA又被划分为
UVA1 (340~400nm)
UVA2 (320~340nm)
这是一个人为的分类方法。
目前临床已经证实紫外线可以对多种皮肤病尤其是慢性皮肤病生产治疗或辅助治疗作用,具体而言紫外线对不同皮肤病的作用机理不尽相同。对于例如白癜风、银屑病,我们可以简要分析如下。
紫外线治疗白癜风的生物学作用机理是
1、刺激黑素细胞的增殖和移行,使黑色素合成增加;
2、可以促进角质形成细胞释放促黑素细胞增殖分化的因子如,内皮素-1、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等;
3、紫外线具有免疫抑制作用,可使移行及增殖的黑素细胞免受破坏。
紫外线治疗银屑病的生物学作用机理是:
1、紫外线能抑制银屑病的免疫炎症反应;
2、紫外线可抑制表皮的过度增生。
1)紫外线光疗法包含哪些?
紫外线光疗法包括光疗(phototherapy)和补骨脂素光化学疗法(psoralen photochemotherapy,PUVA)两种。最初,光疗主要由宽谱UVB、UVA疗法以及UVB与UVA联合疗法组成。80年代中期窄谱UVB(NBUVB,311-313nm)疗法的引入为光疗带来了巨大进步。
2)PUVA疗法:
PUVA是补骨脂素(psoralen,光敏剂,为线形呋喃香豆素,来源于植物)和UVA照射相结合的光疗方法。患者先外用或口服一定剂量的补骨脂素,间隔固定的一段时间后用UVA照射。PUVA分为局部口服、外用以及浴疗三种方式,后两者无系统光敏反应,可以避免诸多不良反应的发生,近几年逐渐引起关注。
3)窄谱UVB(NBUVB)光疗:
临床证实,NBUVB比宽谱UVB具有更高的疗效,需要较少的治疗次数即可达到治疗效果,显著降低了光疗的累积剂量。同时NBUVB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在欧洲,NBUVB几乎完全取代了传统的光疗。
临床证实,NBUVB比宽谱UVB具有更高的疗效,需要较少的治疗次数即可达到治疗效果,显著降低了光疗的累积剂量。同时NBUVB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在欧洲,NBUVB几乎完全取代了传统的光疗。
临床试验证明,波长在311nm左右的窄谱中波紫外线对治疗白癜风和银屑病等皮肤病具有显著疗效,属于纯物理治疗。紫外线光疗仪可发出波长为311nm的中波紫外线,该波长的紫外线可大部分被表皮组织吸收,因而对皮肤等组织具有显著的生物学效应 ,且不良反应少,治疗简单安全。
紫外线红斑是紫外线辐射后在皮肤局部引起的一种光毒性反应,又被称为皮肤日晒红斑、日晒伤及皮肤日光灼伤等。它是机体对紫外线辐射的反应之一,因其具有肉眼可见等特点,故也常作为光生物学研究的终点指标。
根据辐射后红斑出现的时间,紫外线红斑可分为立即性红斑和延迟性红斑。紫外线辐射后的皮肤组织学变化为一种非特异性急性炎症反应,真皮内血管反应是产生红斑的基础。不同波段紫外线辐射所致的皮肤组织变化有所差异。UVA辐射后主要为真皮的血管扩张、水肿和中性粒细胞、单一和细胞侵润。UVB和UVA联合作用可同时引起表皮和真皮的一系列病变,且UVA的存在还能加强UVB对皮肤的致红斑效应。
紫外线的各种生物学作用都有一定的光谱特点,其红斑反应与波长密切相关。人们一般于紫外线照射后24h评估红斑反应,该时间点对临床观察者而言比较方便。不同波段照射与红斑之间的关系有所不同。紫外线红斑形成有两个峰值波长,分别位于297nm和250~260nm。UVB红斑效应最强,以297nm的UVB所产生的红斑效应作为100%。
不同波长紫外线在引起红斑出现的时间、持续时间、消退时间及色泽等方面均有所差异。在Ⅰ型和Ⅱ型皮肤中,UVB照射后常可于即刻出现红斑,但大多数情况下为延迟性红斑;UVA红斑常具有双相性,照射结束时可出现即刻红斑反应,该红斑可部分或完全消退,并与照射后6h再出现延迟性红斑反应,于24h达到峰值;PUVA治疗可引发的红斑与单独UVA及UVB引发的红斑完全不同。在照射后24~36h不会出现红斑,可与72~96h达到峰值。
红斑反应的潜伏期、强度及持续时间与照射剂量相关。一般而言,照射剂量越大,潜伏期越短,红斑反应越强烈(如可出现水肿性红斑,甚至有水疱形成),持续时间也越久。
最小红斑量(MED)又被称为“生物剂量”,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人体皮肤接收紫外线光源照射后引起肉眼刚能察觉红斑反应所需的照射剂量或照射时间。临床上常用于评价皮肤红斑效应敏感性的客观指标为MED,而最小黑化量(MPD)则是用于评估皮肤黑化效应敏感性的客观指标。一般而言,Ⅰ~Ⅲ型皮肤日晒后易发生红斑,对紫外线红斑反应较敏感,而Ⅳ~Ⅵ型皮肤日晒后易发生黑化,对紫外线黑化反应较敏感。
身体各部位对紫外线的敏感性有很大差异,躯干敏感性最高,后依次为上肢、股内侧、面、颈部、四肢伸侧;手、足背皮肤的敏感性较躯干低4~6倍;掌跖部的敏感性更低。总之,影响紫外线红斑的因素有受照紫外线的影响、受照射局部皮肤的影响、受生理因素的影响以及一些其他因素如环境因素等。
恰当的照射剂量,疗程安排以及患者的依从性是关系光疗疗效的关键。
首先,医生依照患者对紫外线的反应能力确定起始照射剂量;患者对紫外线的反应能力可以根据皮肤类型大致推断。更为准确的方法是测定患者相应治疗光源的最小红斑量(MED),即引起光照后24小时照射部位刚可察觉红斑的剂量。
此后,根据前次治疗反应对照射剂量进行调整。通常每周3-5次直至患者病情完全缓解或者连续治疗后病情不再进一步改善时停止治疗。根据复发情况,部分患者还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维持治疗。整个治疗过程中,患者须依照疗程安排规律治疗,否则将会影响疗效甚至导致治疗失败。
紫外线对白癜风等皮肤病是否具有治疗效应,取决于皮肤所接受的紫外线照射剂量。
大家都知道仅在盛夏的正午、较长的户外活动时间或者在阳光反射强烈的海边进行暴晒,皮肤才会出现发红、脱皮等生物学反应,也就是,皮肤接受了相当剂量的紫外线照射,起到了治疗效果。
但靠晒太阳这种自然方式毕竟受限于环境、气候甚至是一天之中的天气变化,疗效不可控。虽然全球已经发现不少地点具有较为优越的自然日照条件,也吸引了不少的皮肤病患者前去“治疗”,但白癜风、银屑病等慢性皮肤病需要长期治疗,仅靠自然条件无法满足这种长期、稳定的治疗需求的。出于患者学习工作等实际需求,加上到达特定自然日照场地需要花费的时间金钱,“晒太阳”的方式虽然听上去简单便捷,但实际操作层面可行性并不高。 由此才有了人工光源引入到临床紫外线治疗中。
家庭光疗是指:在医生指导下,由患者在家中自行使用专业家庭光疗产品进行治疗的光疗方式。
家庭光疗采用的治疗方法医院一致,治疗设备核心器件与医院治疗设备也是一致的,因此疗效上并无差异。只是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家庭光疗的治疗地点变成了家庭,适合工作学业繁忙、位置偏远不便按时长期去医院就诊,或者需要隐私保护的患者,时间上也更为自由。
当然,家庭光疗不是完全脱离医院治疗,我们建议家庭光疗患者一定要定期去医院复查,由医生来帮助患者判断疗效或者调整治疗方案,复查的周期建议是15天或者30天。
不能保证按照医生安排的频率和疗程治疗的患者都可以考虑家庭光疗。
家中治疗能让患者免于反复奔波,且治疗时间较为灵活,因此较易坚持治疗,所以家庭光疗适合地处偏远的患者,或工作繁忙的上班族及学生族这类不便按时、长期来医院进行治疗的患者。
医院作为人群密集的公共空间难以为患者提供周到的隐私保护;而家庭环境较为舒适自如,因此在家中治疗比较受部分患者尤其女性患者的欢迎。
白癜风银屑病一类的慢性皮肤病往往反复发作疗程较长;从长期成本考虑,家庭光疗的总体费用较为低廉。
家庭光疗注意事项
进行紫外线光疗前,请告知光疗主管医生您正在服用、外用的药物和使用的化妆品,以免由于上述原因引起光过度反应。少数药物会影响光疗的效果。
进行紫外线光疗前,请咨询光疗主管医生疗程安排情况、注意事项。部分医院会对病人进行简单的光疗前培训,并请您填写知情同意书。
非患处的防光处理,一般我们是建议用厚棉布、毛巾、汗衫等自 制“遮挡罩”,就是按患处的大小位置剪出相应的洞洞,这样就只会照到患处了,简单方便。 专门的光疗防护罩目前市场上是没有的,也没有必要。
当然,如果你觉得患病部位不太好用这样的方法来处理的话,在非患处涂抹防晒霜,只留下需要接受照光的部位不涂抹,这样也是可以的,对于小面积的患处,这样可能更方便。
注意:选用防晒霜时不用刻意去选用高防晒指数(SPF)的产品。
佩戴光疗护目镜的目的是为了防护眼睛不受紫外线的照射。
大家知道光疗仪治疗治疗皮肤病的有效“成分”是紫外线,但是对于非患病部位,则是要做好紫外线防护工作,对于眼睛尤其如此。
眼部接受过量紫外线照射,短期内会增大眼结膜炎和角膜炎的几率; 长期副作用则是会增加罹患不可逆白内障的几率。 因此,光疗过程中,除了患者,相关的医护人员或者是在家庭治疗条件下帮助患者照光的人,都应在佩戴护目镜的前提下再进行光疗。
以下两点请各位尤其注意:
1 由于紫外线非可见光,大家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太阳镜、墨镜、游泳眼镜等,由于其使用的是普通的镜片材料,无法有效阻挡紫外线,所以并不能简单的拿来当光疗护目镜来使用。请购买具有国家审核资质的专业护目镜。
2 简单的闭上眼睛不能取代护目镜,也无法做到对眼部的保护作用。 当然,眼部偶尔被紫外光找到一点也不用惊慌,但是如果是经常要进行光疗的患者和帮助进行光疗的医护人员和患者亲友,在光疗过程中应保持佩戴。
紫外线光疗期间请谨慎服用下列药物,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光敏反应:
西药:磺胺、降糖剂、四环素类药物、灰黄霉素、利尿剂、水杨酸类药和口服避孕药物;
中药:荆芥、防风、沙参、独活、前胡、小茴香、白藓皮、白芷和补骨脂等。
理想的治疗反应是每次治疗后,照射部位都出现轻微红斑。实际应用中,很难做到每次照射的剂量都恰到好处,医生需要根据治疗反应进行不断的剂量调整,使治疗反应接近理想状态。UVB光疗后,通常在24小时内出现红斑,PUVA治疗后的红斑可延至48小时后出现。
紫外线光疗照射结束后的8~48小时,照射部位可能出现的轻微红斑、瘙痒,为治疗后的反应,请不必担心。患者可自行在干痒部位涂抹润肤产品即可缓解。
但光疗照射结束后,照射部位如出现明显红斑、灼痛及伴小水疱,请告知主管医生,由医生进行处理并调整光疗疗程和照射剂量的安排。
短期不良反应为红斑,干性皮肤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偶见水疱和单纯疱疹反复发作。适当减少照射剂量、延长治疗间隔时间或者暂停治疗,症状会很快缓解。在医生指导下,外用或口服非甾体抗炎药或皮质激素会进一步缩短症状消除时间。皮损消退后,照射部位可能出现暂时性色素沉着,3-6个月后逐渐消退。长期反复治疗后,照射部位可能会出现光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