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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白癜风的孕妇不能用哪些化学药?

新闻: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1-19 浏览:589

具体来讲,孕期用化学药禁忌分5大类:

(1)抗菌药物类:如四环素可致胎儿畸形、牙齿变黄,还能引起先天性白内障、长骨发育不全。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可致先天性耳聋、肾脏受损。氯霉素可致胎儿骨髓功能抑制,致使新生儿肺出血。属于喹诺酮类药物的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可抑制DNA旋转酶,阻碍蛋白质合成,应避免在妊娠期使用;甲硝唑(灭滴灵)有致突变作用,妊娠早期不宜使用;氯霉素可致灰婴综合征,妊娠期不宜使用。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有可能影响胎儿听力及损害肾功能,妊娠期间避免使用。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先锋霉素类)药物的血-胎盘屏障穿透性不高,毒性低,可用于妊娠期感染的治疗。红霉素和克林霉素较为安全,可供妊娠期使用,但无味红霉素易致肝损害,妊娠期不宜应用。另有报道,儿童应慎服氟哌酸,理由是此药会影响儿童骨骼生长。那么孕妇也应该慎用此药。

(2)止痛退热药:孕妇服用止痛退热药会造成胎儿心脏发育异常,目前认为阿司匹林、扑热息痛是较安全的药物,短期应用这些药物无需禁忌,如需大量或长期应用,应在医生指导下酌情减量。

(3)抗肿瘤药:如氨甲喋呤、白消安、6-巯基嘌呤和环磷酰胺可致胎儿颅骨骨化不全、腭裂、脑积水、指趾畸形。一般来说受孕后第三周到第十四周是胚胎发育期,此时期最易因用药不当使胎儿致残、致畸,孕妇应特别注意。

   (4)激素类药物:尤其是性激素易引起胎儿器官畸形。己烯雌酚可使女婴男性化、男婴女性化;孕酮、睾丸酮类激素可使女婴男性化。肾上腺皮质激素也可引起胎儿各种畸形。

   (5)各种镇吐药:怀孕早期由于反应性呕吐,如服用镇吐药也有致胎儿畸形的危险。这类药包括异丙嗪、氯丙嗪、三氟拉嗪、氯苯甲嗪等,可致胎儿心脏发育受阻而患先天性心脏病。另外免疫抑制药物他可莫司、呋喃香豆素类药物补骨脂素等也要注意避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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